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关于对刘超等7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

来源:

时间:2025.06.12

绵阳飞行职业学院

关于对刘超7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》第三章第十二条中对学生每学期学籍注册规定“学生应该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,不能如期注册的,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注册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,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”。

2024年秋季学期至今,经学校多方多次联系未按规定完成注册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,经学院研究决定,对刘超7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。
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(2025年612日至2025年617日),公示期间学生仍可进入系统缴纳学费,若公示期满仍未缴交学费者,注销学籍学历信息。公示期间若对所欠学费和有其他内容异议可联系辅导员,逾期不再受理。公告结束后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。

      绵阳飞行职业学院

2025年611

附件:

序号

班级

姓名

性别

学号

1

2022级跨境电子商务1班

刘超

20221320110

2

2022级跨境电子商务1班

付好

20220320130

3

2022级跨境电子商务1班

金可欣

20220320134

4

2022级跨境电子商务1班

彭贵润

20220320139

5

2022级跨境电子商务1班

张春梅

20221320145

6

2022级数字媒体技术1班

李歌平

20220240259

7

2022级机务1班

付钰

2022124014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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